爸爸妈妈感情破裂,通过起诉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后,双方就要按判决实行,支付肯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。所以,法院判决后,不少人以为不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。不过,能否增加子女抚养费要先确定目前的规定。
按规定,经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费后,在有必要时可以超越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。
并且,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,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:
1、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质生活质量的,这点要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;
2、被抚养的子女因患病、上学、实质需要超越原定数额的;
3、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增加的。
另外,无论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,还是通过爸爸妈妈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,如果是出现有以上的状况,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,从而增加子女抚养费。
而且,请求增加子女抚养浪费时间可以根据以下处置:
1、依据夫妻离婚时,离婚协议书、法院离婚调解书,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给付条约协商;
2、另行提起给付诉讼需要增加子女抚养费。
当然,离结婚以后,一些父或母被需要增加子女抚养费,由于已经同意了法院的判决,所以或许会不想。如果是他们有能力增加但拒绝的,那样被抚养人子女们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置。